太钢、印尼青山、烨联等被作为韩国反倾销调查对象

发布时间:2020-09-28 责任编辑:力源不锈钢网 来源: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

   太钢、印尼青山、烨联等被作为反倾销调查对象,被指倾销35.04%-55.73%。韩国贸易委员会在25日的官方公报上发布决定开始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及印度尼西亚制造的不锈钢板进行调查。


   根据《海关法》第60条第(3)款,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及印度尼西亚制造制造的不锈钢扁轧倾销产品以及对国内产业是否造成损害进行调查。


   涉案产品不包括厚度大于8毫米的不锈钢板卷及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ASTM))S31254和N08367标准的钢产品。


   关于与倾销有关的调查目标,贸易委员会根据WTO倾销协议第6.10条和《海关法》执行条例第12条第1款,使用韩国海关总署的进口清关数据选择了要调查的供应商。


    该调查的供应商是中国的Tisco和Lisco,印度尼西亚的Qingsan Steel和台湾的Yusuko和Walshin Lihua。


    韩国方面表示,如果上述被调查的供应商希望被调查,或者未被选择为被调查的供应商的自愿被调查,请从供应国政府或贸易委员会获取并填写“调查参与申请书”以启动调查。此事必须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3周内提交给贸易委员会。


   对于尚未被选定为要调查的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是在调查开始期之后向出口的供应国出口的新供应商,应根据《海关法》第65条第2款对要调查的供应商的倾销率进行加权平均。因此,将应用计算出的倾销率。


与国内生产者,进口商,消费者,分销商和国内类似产品的海外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国内工业损害调查。


   与倾销事实相关的调查目标期间是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为一年的进口产品。但是,可以根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调查的便利性以及发现新数据进行调整。


   工业损害调查的目标期限是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为3年,如有必要,可以将其扩展到可获得数据的时期,直到确定是否存在工业损害为止。


   调查的开始日期是官方公报发布的日期是9月25日,初步调查是在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主要调查是在贸易委员会提交初步调查结果之日起3个月内,但是初步调查和主要调查都可以延长两个月。


   根据初步调查的初步决定和向战略与财政部的建议,将在2020年12月25日最终确定,如果延长两个月,则将于2021年2月25日最终确定。临时措施(无论是确定临时关税还是临时关税)已通过战略和财政部确认,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则将在2021年1月25日宣布临时措施,如果初步调查延长两个月,并在2021年3月25日宣布临时措施。


   主要调查期是在贸易委员会作出初步决定并得到信息和交通运输部的建议之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调查结论以及最终决定和建议预计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如果延长两个月,则将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但是,在较小的情况下,此调查的期限可以延长到6个月。


   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决定是由战略和财政部决定,并自公报公布之日起适用。信息技术部对最终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需要1到2个月的时间。